科大智能(3002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大智能科大智能(SZ:300222)2025-08-25 20:4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7]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为重大事件[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为重大事件[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为重大事件[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2][2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26]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28] - 公司因特殊情况向相关方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29]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和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后由董事长签发[45] - 临时报告若董事会秘书认为应披露,组织编制文件初稿,合规审查后披露;重大事项需董事长批准或董事会审议[4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事宜[36]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8]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应告知公司[40] - 公司指定专人跟踪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披露[41] - 公司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42]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年限无明确规定时,最短不少于五年[53]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若待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基本情况[55]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5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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