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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大股份上大股份(SZ:301522)2025-08-25 20:43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时间为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新任后2个交易日内、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7]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公司或相关人员被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时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份锁定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5] - 公司上市满1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上市不满1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1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最后1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0]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0]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