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规范 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中航上 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是具 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聘任及解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能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