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规定时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9] 职责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方案[11]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12] 会议要求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