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 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且应由独立董 事成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对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