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大股份(3015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大股份上大股份(SZ:301522)2025-08-25 20:43

担保对象要求 - 被担保方需与公司有2年以上业务往来且银行信誉等级不低于A级[10] - 被担保人需提供最近6个月内由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18] 担保额度及审议要求 - 为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1] - 多类超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对相关担保事项,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1] 担保监控与披露 - 财务部每季度末出具对外担保监控情况表并报送资本运营部[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告知资本运营部以便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