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在选举董事时,每一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人 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侯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侯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 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