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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双鹭药业双鹭药业(SZ:002038)2025-08-25 20:43

在每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审计委员会应当召集会议,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宜,公 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的协助。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促进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以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 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基本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