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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骏成科技骏成科技(SZ:301106)2025-08-25 21:14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 Jin Mao Law Firm 金 茂 律 師 事 務 所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成科技")与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