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833429[10] - 公司系由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整体变更设立[10]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8026529400的《营业执照》[10] 激励计划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4] - 激励对象共计69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含实际控制人)[19] - 拟授予20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450.00万股的1.61%[22][23] - 董事、总经理李奇庚获授15.2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量7.63%,占股本总额0.12%[24] - 董事、副总经理焦颖获授1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量5.00%,占股本总额0.08%[24] - 62名核心员工共获授127.23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量63.62%,占股本总额1.02%[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止,最长不超60个月[27] - 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28] - 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0]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分三个行权期,比例分别为40%、30%、30%[33]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7.30元[35] - 行权价格是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23.00元的75.22%,前20个交易日均价22.11元的78.25%,前60个交易日均价24.70元的70.04%,前120个交易日均价23.77元的72.78%[36][37]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26年不低于32.25%,2027年不低于52.09%[42] -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100%、80%、0%[44] - 激励计划可行权日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部分期间不得行权[32] 程序相关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20] - 公司为实行激励计划,尚需将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需在召开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7]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7] - 公司股东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部分股东投票情况需单独统计披露[57]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已公告相关文件,后续需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62]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李奇庚、焦颖、魏冰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67] - 公司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或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68] 其他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14] - 激励计划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制定[15] - 激励计划禁售期规定,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等,股票买卖6个月内反向操作收益归公司[34] -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董事和高管持股转让规定变化时按修改后规定执行[34]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63]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69] - 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尚需履行公示、股东会审议等程序[69]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规定[69] - 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69] - 激励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9]
康比特(833429)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