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 象已离世及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不再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