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2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00万元,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900万股[3][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8] - 股东对公司经营可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9][1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与关联方交易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担保相关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部分可免审议程序[18][2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相应处理时间要求[20][2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有相应后果[35][3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有1名职工代表[3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具备特定条件,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45][46]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6] - 公司优先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8][59]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55]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64]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75] - 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74]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