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接待推广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证券部为专职机构[3] 信息传递规定 - 董事等需获书面授权并遵守规定,才能传递非公开重大信息[5] 活动时间限制 - 避免在年报及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开展相关活动[5] 活动方式及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可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6] - 与特定对象沟通以公开及非重大未公开信息交流[7] - 特定对象调研等实行预约,证券部登记,董秘确定时间[7] 文件处理及保管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并在二工作日内回复[8] - 接待推广活动记录保管不少于三年[9] - 投资者关系活动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