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报告、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1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 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 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