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 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 2)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 董事会秘书应在书面承诺上签字。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 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 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