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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奥克股份奥克股份(SZ:300082)2025-08-25 21:21

股份转让额度与限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的深交所上市 A 股 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5] - 董事和高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七个月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7] - 董事和高管在七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3][14]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报告,公司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1] - 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3] 公司规定与问责 - 公司若通过《公司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有更严规定,需及时向深交所申报[12] - 董高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2] - 公司实行问责机制规范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4] - 对董高人员违规行为问责追究方式有七种,可单独或合并适用[14] - 发现违规行为启动问责程序,包括调查取证、立案等五步[14][15][16] - 董事会审议处理意见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人意见作决定[16] - 对涉嫌违规交易董高人员,公司应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告,登记结算公司可锁定股份[1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