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报送之外, 公司不得向 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的公司内幕信 息。 第三章 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如公司发现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内幕信息被泄露, 公司 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相关重大信息。 第十一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 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 司报送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 责任; 如外部信息使用人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 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如涉嫌犯 罪的, 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的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 维护信息披露公平 的原则,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