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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301611)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珂玛科技珂玛科技(SZ:301611)2025-08-25 21:2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