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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 - 荣丰控股集团公司章程(草案)
荣丰控股荣丰控股(SZ:000668)2025-08-25 21: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84.189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684.18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与交易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下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3][2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1] - 交易标的营收占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3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32] - 对外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33] 股东会召开与决议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两个月内开临时股东会[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4][5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6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2] 董事会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定[7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71]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97] 公司合并与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4] - 公司分立应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或公告日四十五日内要求清偿或担保[115]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6] -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