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审议[5] - 审议与关联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公司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须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6] 会议变更与主持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董事推举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成员推举主持[25]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8] - 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选举董事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2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现场会当日上午9点15分至下午3点[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室具体实施承办[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改选董事提案通过,新任董事决议作出时立即就任[44] - 董事长督促检查决议执行情况[4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等,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4]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44] - 法院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5]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及时处理并披露[45]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ST荣控(000668) - 荣丰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