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制定)
汇报与协商 - 公司管理层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进展[3] - 财务负责人应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 审计委员会与相关方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4] 审计与评估 - 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5] 其他规定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相关程序[5][6]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审阅并表决内控评价报告[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工作[7] - 沟通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存档[7]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7] - 工作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