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代表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