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 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