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制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8月制定[1]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5] 会议通知 - 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知召开,通知至少含召开时间、参会人员等内容[8][9] 会议举行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其他方式,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10][1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