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无虚假记载等[5]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方式,原则用直通披露[10] 披露主体与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等多类主体[6] - 公司披露信息含定期和临时报告,通过深交所专区报送[8] 披露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21] - 前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报披露不早于上年年报[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报、半年报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23][24] - 季报符合相关公告格式规定[25]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5] 特殊事项披露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披露[11]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符合条件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12] - 公司预计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预告[31]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32] - 重大事项影响股价且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34]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34]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5] 其他规定 - 公司及义务人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3] - 公告文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监事会公告除外加盖公章[8] - 披露信息前后一致,财务信息有勾稽关系[10]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发表理由[26]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14]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14] - 公司申请停牌应谨慎,不得损害投资者权益[16] - 年报须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应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28]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文件,违规应纠正披露[28][29] - 最近年度报告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后续半年报和三季报说明情形[29] - 利润分配以最近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30] - 定期报告编制各部门提供资料,经多环节审议披露[39] - 临时报告编制相关人员报告,经程序后签发披露[40]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发现问题处理[4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披露事务及公布事宜[42] - 子公司重大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或管理部门[45]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6] - 公司加强重大事件及未公开信息保密[47] - 信息披露执行主体不回答等同于未披露重大信息问题[48] - 证券服务机构等报道出错,公司要求更正或发澄清公告[48]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主要内容网站或公告披露[48] - 董事会秘书管理披露文件档案,记录履职情况[48] - 董事等未及时报告造成损失或受处罚,公司对责任人处罚[50] -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处罚未追究责任人的公司[5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抵触按新规定修改[52]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5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样[5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骏成科技(30110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