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骏成科技骏成科技(SZ:301106)2025-08-25 21:2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信息和买卖相关品种[9]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责任[7] - 公司按规定填写知情人档案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3][16]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填报、汇总、存档和报送知情人档案[14] 档案报备与保存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变化或股价波动及时补充[17] - 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等九类[18]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19][2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方案调整补充提交[20]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2] 违规处理 - 公司年报等后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发现违规二日内披露结果[22] - 知情人违规公司有权问责处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究权利[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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