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 - 内部审计制度
骏成科技骏成科技(SZ:301106)2025-08-25 21:22

内部审计部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6] - 对公司内控、财务等检查评估,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9] - 年末前两个月拟订年度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2]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6] 审计委员会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8] - 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12] - 根据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审计人员 - 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多项权利,按程序工作并保密[9][7] - 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按规定给予批评或处分[24] 制度规定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建立严格质量控制程序和工作底稿二级复核制度[18] - 内部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6]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材料等行为,审计部门可提处理建议[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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