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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002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
兴化股份兴化股份(SZ:002109)2025-08-25 21:2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财务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指导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目 录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 由委员会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九条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