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及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