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核准发行1900万股A股,6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8,945,730元[7] - 公司由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15] 股权结构 - 章卫国认购19,231,958股,占比37.71%[15] - 彭龙生认购3,012,933股,占比5.92%[15] - 72位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51,000,000股,占比10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增加资本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122] - 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经半数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1]
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