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宝泰隆宝泰隆(SH:601011)2025-08-25 21: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3]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多次召开[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6][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6]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多项限制原则[18] 会议表决 - 会议对通知中列明事项原则上应表决,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可不表决[2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法律有规定从其规定[26]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33][34]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3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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