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是指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 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兼任公司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 事长;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 致"的公平原则,特制订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董事薪酬制度 第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 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 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