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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迪威迅迪威迅(SZ:300167)2025-08-25 21:34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召开会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13] 委托与记录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 细则施行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