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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宝泰隆宝泰隆(SH:601011)2025-08-25 21: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宝泰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的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 履行义务,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董事可兼任公司总裁,总裁由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依据董事会授权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