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与资助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情况除外[2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21] 日常交易规则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交易豁免规则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五类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现金认购等四类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2] 其他规则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4]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4]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应包括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3]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管理层应按决定组织实施[26]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ST迪威迅(3001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