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30044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北京双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为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