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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双杰电气双杰电气(SZ:300444)2025-08-25 22:27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