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 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 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重要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 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