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4] 任职资格 - 受聘前需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8] - 特定违规者不能担任[4] 职责行使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4] - 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行使职责[4] 职责范围与生效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