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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3015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陕西华达陕西华达(SZ:301517)2025-08-25 22:2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