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3015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陕西华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