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4] 审计计划与报告提交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工作报告[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7]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8]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4]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7]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审计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5]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18]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18]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应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1] - 审计实施前三日以口头或邮件通知被审计对象[21] - 审计结束后十日内提出审计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23]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在送达后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书面反映[23] - 审计部监督检查被审计对象执行审计结论情况,可进行审计回访或后续审计[23]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规范和记录[26]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7] 奖惩制度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9] - 对违规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理[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 H 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33]
北京君正(300223) -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