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就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证券账户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 因公司发行股份对其股份转让设限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9] 股份锁定与解锁 - 离任后登记结算公司自申报日起6个月内锁定股份[9] - 申报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按50%算12个月内可售额度并解锁[10] - 申报满6个月及1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上午9:00发核对表[11] - 解锁股份在申报满6个月及18个月后第二个交易日可上市交易[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在年度业绩刊发前60日、季度及半年度前30日内不得买卖[1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6]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6]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6个月内不得反向交易规定[17]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3] - 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