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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
北京君正北京君正(SZ:300223)2025-08-25 22:27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且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 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