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公司章程(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H 股上市后适用) 二○二五年九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君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北京君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776681570。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1年5月31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