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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北京君正北京君正(SZ:300223)2025-08-25 22: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3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14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2,540,72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82,540,723股[7][13]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刘强、李杰等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3] - 公司发起人中自然人、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多项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39][40][41][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1][89] - 多项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85][86]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有持股、工作经验等限制条件[95][9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115]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