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形式与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4] - 应披露事项涵盖《证券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5] 信息编制与发布流程 - 拟公开披露信息由职能部门编制,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布[6]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8]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门起草,经董事长审核签发[8] - 其他信息披露文稿需经相关领导和董秘审核,涉财务数据需财务总监审核[9] 信息披露义务与要求 - 公司应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9] - 重大事件难保密时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1] 信息披露管理机构 - 证券事务部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协助董秘管理日常事务[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公布,未经授权董高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14] 股东相关披露要求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信息保存与备案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4] - 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26] 违规处理与处罚 - 部门或子公司未及时报告致损失,董秘有权建议处罚[28]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28] 资料收集与保管 - 定期、临时报告收集范围含董事长签字打印件原件,由董秘保管[23] - 董事等应保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等资料[23] 培训工作 - 信息披露培训由董秘组织并报深交所备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