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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中伟股份中伟股份(SZ:300919)2025-08-25 22: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门提交内容[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9]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0]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10] - 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9]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10]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2] 审计事项及时性 - 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 - 审计部门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并出具意见[20] -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0] 内控缺陷处理 - 如指出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 董事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1]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21]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的单位、个人和审计人员将受相应处罚[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