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伟股份中伟股份(SZ:300919)2025-08-25 22:28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超半数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5] - 为不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15] 委员会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考评程序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等并报审议[10] 会议相关规定 - 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6] - 现场会议需作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应签名,委员有权要求说明性记载[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十年,应包含相关内容[16] 其他说明 - 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等[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8]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