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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东湖高新东湖高新(SH:600133)2025-08-25 22:46

人员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召开[15] - 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经营管理 -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滚动调整优化[22]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总经理组织拟定年度经营、投资和财务预算方案[24] - 总经理牵头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实行月度分析、预算和逐月监控[25] 筹融资与担保 - 公司筹融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总经理组织开展具体工作[25]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按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26] 投资与资产处置 - 总经理可签批单项或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下(不含1%)的投资方案[27] - 总经理可签批所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下(不含1%)的资产处置方案[27] - 超过标准的交易由总经理拟定后报告董事会决策[27] 文件管理 - 公司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相关决策机构批准后发布执行[29] -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性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报送董事会审议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29] - 公司发文经分管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30] 授权与报告 - 超出权限范围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可书面授权总经理,被授权人需汇报办理情况[32] - 总经理就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决定和事项向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并担责[34] - 向董事会报告分定期和临时业务报告,定期报告含季度、中期和年度业务报告[35]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40][41]